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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颁布2009——2010学年度新校历
♦ 作者:赵力健    文章来源:教育局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9-7-1 16:20:34

根据省教育厅《甘肃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甘教基〔2001〕11号)、《关于实施普通高级中学新课程方案的通知》(甘教基〔2001〕25号)和《关于调整中小学校历的通知》(甘教基〔2008〕31号)文件有关规定,礼县教育局于2009年6月29日向现全县各乡镇学区、县直各学校下发专门通知,颁布了全县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2009——2010学年度新校历。
    新校历对2009——2010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学年活动时间统一安排为:(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学年按40周安排,寒暑假共12周。全年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国家法定节假日1周。(二)普通高中:全学年按41周安排,寒暑假共11周。全年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3周,国家法定节假日1周。(三)幼儿园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时安排。
新校历对2009——2010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学期、寒暑假活动时间统一安排为:

(一)义务教育阶段

 

义务教育阶段

第一学期

2009825——2010111

寒假

2010112——2010224

第二学期

2010225——2010714

暑假

2010715——2010824

(二)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

第一学期

2009825——2010114

寒假

2010115——2010224

第二学期

2010225——2010718

暑假

2010719——2010824


   礼县教育局同时要求各乡镇学区、县直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组织教学活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得随意改变教学计划、增减课程和课时。学校不得停课,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停课或调整上课时间,须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要求各乡镇学区、县直各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文件精神,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和节假日活动,学校作息时间调整须经教育局批准,原则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早晨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50,高中学生不得早于7:30,学校不得利用休息时间、节假日组织小学生和中学非毕业年级学生集体补课,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商业庆典、演出活动及其他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
    礼县教育局还要求各乡镇学区、县直各学校积极加强同当地新华书店的联系,确保开学前教科书按时到位。

   


 
   

文章录入:李瑞明    责任编辑:lxzc   版权所有:礼县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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